【十易先生聊八卦】
昨天在十易先生的名人认证空间,发了2年前的一个易经应用案例,阿达电子的新LOGO商标能否注册批准,得卦:地水师之坤为地,分析是可以的。
商标注册少则1年多时间,多则数年时间。
去年阿达电子成功拿到商标注册证书。
验证了此卦结果。
后续将陆续整理易经的应用案例,发到空间相册,请大家关注空间,第一时间分享。
【正文】:
道德经的【为而不争】&金刚经的【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】的异曲同工之妙
前两日,在十易先生的几个国学群中,看到有不少的国学大师、修道真人在连续发了有关道德经的翻译,和如何应用于营销策划、企业管理中等等,正好看到是第81篇。
群中也有不少国内知名道观的道长、国学大师,都没有真正就该内容深入交流下去。
十易先生看后,其翻译基本上是按字面意思直译,或说是按红尘入世之法的理解来翻译的。
十易先生第4次的8天闭关修行,刚出关不久,于是自然会用修行的角度来理解道德经。
老子,这位2500年前的大圣人,不但因函谷关尹喜拜请留下此书,老子其实更是修行有成的大成就者,早已将其奉为太上老君,道教始祖。
首先看看道德经第81章中关于“为而不争”的原文:
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。
善者不辩,辩者不善。
知者不博,博者不知。
圣人不积,既以为人己愈有,既以与人己愈多。
天之道,利而不害。
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
“为而不争”4字出自道德经整篇5000余字的最后4字,十易先生刚再次大概 略读全文后(很多地方不懂,不结合老子写书时的历史场景,不研究古文字在当时历史的用法,不结合说文解字,从源头来研究,或真正的修行到老子的境界,否则是看不懂的,只能人云亦云),这4字可算是道德经的核心部分,与金刚经全文中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,有同工异曲之妙。
再看看道德经中有关于有为和不为的其他部分:
第2章: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。
第37章:道常无为而无不为。
第64章:是以圣人无为,故无败;无执,故无失。
老子的为而不争的争,如果只理解为不争功、不争名、不争利,还不是太贴切。
如果与禅宗金刚经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相对照,从修行角度来理解,所指其实是指同一物。
为而不争这4字结合 第37章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来理解。
无为而无不为一般都是将无为看作一个词,无不为看作一个词,字面直译就变成了无为状态下无所不为,或叫无所不能,这是一种理解。
还可这样断句,无看作修饰词,念无时就停顿,变成了,没有为也没有不为的直译意思。
这样理解就有意思了,与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就有奇妙的相同点了。禅宗是讲修行的,讲顿悟而明心见性的,是讲见性成佛的的法门。
应无所住,就是一切不住。若能一切不住,即是菩提境界(与道德经讲的道都指一物)。既悟实相无相,一无所得,还有什么我执、烦恼、生死、无明可住?若执著无住,又落于偏空。何以故?当知真空不空。云何不空?空寂灵知,起用自见。
道家的无为而无不为,与佛家的无住即住,住即不住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是何等异曲同工之妙。
那么“为而不争”也可用“为而不住”,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,为而不住,就能得道了。
以上也是修行的重要法门了,看懂了吗?
【文/十易先生】
原发布时间:2015-4-28 16:31:27